由于公司人事变动,A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更改为B,但公司迟迟未作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某人要起诉法院,他通过工商查询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A,那么他就可以在起诉书中写明A为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不必查明实际法定代表人是B,但公司在应诉时应当由B代表公司出庭。
因此,一般情况下,一个自然人经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被选举为法定代表人,并经工商登记而公示,即具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
并非任何人具备了上述两个条件就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律还规定了一些消极条件。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比如正在监所服刑或者被逮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