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对于网络心理咨询中存在的特殊分类,没有做出更加细致的划分。网络心理咨询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从图文声像等多个角度进行。然而当前的所有伦理规范只是泛指网络心理咨询,没有专门针对文字或视频网络咨询的不同特点分别做出更为细致的规定(安芹,贾晓明,郝燕,2012)。
第三,目前我国网络心理咨询的实践还处于专业化起步阶段,存在专业界定模糊,咨询师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和缺乏实践研究等问题。
基于以上问题,开展网络心理咨询伦理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制定具体的指导原则和规范,可以在保障来访者最大权益的同时促进咨询师的专业发展,提高网络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其次,规范网络心理咨询实务中的特殊问题,有助于规范网络咨询关系,使咨询师在遇到特殊情境时有据可依,从而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最后,对网络心理咨询的专业属性、咨询师的从业资格等进行严格规定,有利于促进网络心理咨询行业的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