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制的废除,是明代政治的一个重大特点。通俗地说,这种政治体制成了一种名符其实的专制政治,即皇帝亲自统率六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一切均由皇帝独裁,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这种体制,当然可以有效地防止曾引起朱元璋高度重视的元末“宰相专权”“臣操威福”的局面重演,但同时也使皇帝成为整个帝国任务最重的人——通俗地说,废除了丞相之后的皇帝,相当于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总理;既是一家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是总经理。《明史·职官志》对此的记述是:“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
皇帝“自操威柄”的体制下,可想而知的一个既定事实是,如果皇帝想要称职——哪怕仅仅是基本称职——他也将成为帝国上下最忙碌最必须陷入无始无终工作的人,“皇帝实际上是将过去的君权与相权集于一身。这样,皇权的确是大大加强了,但需要由皇帝直接处理的政务也大大增加了”。明制,皇帝一天要上早、午、晚三次朝,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时里,皇帝得三次和文武百官见面,既要听取各方面的汇报,还要对这些五花八门的汇报作出相应的指示。据统计,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的八天时间里,朱元璋除了每天三次上朝外,其余时间还批示了各个部门送到宫内的奏章一千一百六十件。这些来自各部门、各地区的奏章,有的专讲一件事,有的则一个奏章讲几件事,综合起来,一共讲了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而这些事情,都得由朱元璋圣裁。